星期五, 十二月 04, 2009

焱焱焱

上午开庭,核对完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,原告代理人(潍坊律师)对被告代理人(寿光律师),身份提出异议,主要原因是庭审前我要求原告代理律师的出示律师证,该律师在出示律师证后要求被告律师出示,因被告律师的证件上交换证未带,原告律师就说法院袒护当地律师,要求审判长回避,还说休庭三、五分钟去找领导,结果闹到最后,8:30的庭直到10:00才开始,开到12点多耽误了吃饭不说,还生了一肚子的气,唉!他那意思是我就不应该查他的律师证?主要是在查完原告的律师证后,被循规蹈告律师已经和原告解释过没带律师证的原因,而且说可以庭后补交证明,真是没事儿找事儿,最后还是开了庭

1 条评论:

毛虫虫 说...

搞不懂,搞不懂。莫非这开庭的前的规矩只是摆设咧?两个律师都有责任——都带律师证不久完了~